一、办理基本信息
办理机关:日照海事局政务中心
办理地址:日照市北京路 277 号国际贸易与航运中心三楼
工作时间:工作日上午 8:30-11:30,下午 13:30-17:00
法定审批时限:20 个工作日承诺
审批时限:10 个工作日
是否可网办:是(支持无纸化申请)
二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材料
(一)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海船船员 —— 初次申请
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(无纸化申请时免于提交)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(船员管理系统已有有效身份证信息的,免于提交)
海船船员健康证明(系统联网核查,免于提交纸质)
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 2 张
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的,免于提交)
(二)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海船船员 —— 初次申请
须先取得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,并提交以下材料:
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(无纸化申请时免于提交)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(系统已有信息可免)
海船船员健康证明(系统联网核查)
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
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可免)
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合格证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可免)
岗位适任培训证明或航海教育毕业证书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可免)
船员服务簿
船上见习记录簿原件
适任考试合格证明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可免)
现持有的适任证书(适用时)
(三)适任证书延续(再有效)申请
方式一(满足海上服务资历):
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海船船员健康证明
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
船员服务簿
现持有的适任证书
方式二(不满足资历或证书过期):
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海船船员健康证明
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
船上见习记录簿原件(适用时)
现持有的适任证书
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证明材料(适用时)
(四)补发申请
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被损坏的证书原件(损坏补发时)
证书遗失说明(遗失补发时)
(五)变更申请
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近期两寸白底证件照片 2 张(适用时)
变更信息的证明材料
三、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材料
(一)初次申请 —— 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
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最近 2 年内符合内河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
近期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 2 张
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
(二)初次申请 —— 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
须先取得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,并提交:
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
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
最近 2 年内体检证明(系统已有有效海船健康证明可免)
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可免)
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(系统已有电子信息可免)
船员服务簿
现持有的适任证书
四、申请条件提醒
年满 18 周岁(在船实习、见习人员年满 16 周岁),初次申请不超过 60 周岁;
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;
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;
通过相应的适任考试;
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需经过相应适任培训、特殊培训,具备相应任职资历,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;
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还需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。
五、证书有效期说明
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5 年;
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适任证书长期有效;
适任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超过持证人 66 周岁生日;
船长和高级船员可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12 个月内或届满后 3 个月内申请再有效。
六、交通位置及乘车路线
日照海事局政务中心位于日照市北京路 277 号国际贸易与航运中心三楼,地处日照港核心商务区,交通便利。
乘车路线:
公交:可乘坐日照公交 11 路、12 路、14 路、19 路、20 路、25 路、27 路等至 "航运中心" 或 "日照港" 附近站点下车,步行即达;
自驾:导航搜索 "日照国际贸易与航运中心",大厦地下及周边设有收费停车场;
高铁:日照西站下车后,可乘公交或打车约 20 分钟抵达。
七、温馨提示
船员管理系统中已具有电子信息的材料,一般可免于提交纸质原件,建议办理前先完成船员信息采集;
所有复印件建议使用 A4 纸,身份证件需正反面复印;
照片要求为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,建议同时携带电子版;
支持网上办理,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或 "中国海事"APP 在线提交申请;
材料如有疑问,建议提前拨打咨询电话 0633-7989813 确认,避免来回奔波。
如需了解船员适任培训、考试报名及证书办理的更多细节,可联系招生办蔡老师,电话:0595-27300151。
海事培训及考试信息 www.hy151.cn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