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事海船大厨岗位,《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》是非常关键的法定培训证件,依据《2006 海事劳工公约》MLC 规则 3.2 要求签发,也是海事检查、港口国 PSC 检查重点核查的船员膳食岗位证书。很多想上船做厨师的朋友不清楚这份证明到底有什么作用,哪些船舶强制要求配备,本文给大家做完整讲解。
一、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主要作用
上船任职法定凭证想要在海船上担任厨师(大厨)岗位,该证明是必备证件之一,搭配基本安全 Z01、保安意识 Z07 等证书,方可办理船员相关任职手续,没有此证明,船舶不得安排人员担任船上厨师岗位。
港口国 PSC 检查必查材料国际航行船舶靠港,国外港口海事检查会核查船上厨师资质,证书缺失会被列为缺陷,严重会造成船舶滞留,证书原件要求随船保存备查。
国内海事监管查验依据国内 200 总吨及以上商业航行海船,海事部门现场检查会核对厨师岗位人员是否持有该培训合格证明,属于船员岗位合规检查项目。
证书长期有效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一经考核发证,长期有效,不需要重复换证,只要本人继续从事船上厨师岗位即可一直使用。
提示:该证明只是膳食岗位培训证明,上船还需要船员健康证、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、保安意识合格证等配套证件,特殊船舶还需要额外特殊培训合格证。
二、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适用船舶
国际航行海船国际航行 500 总吨及以上商业海船,船上配置厨师岗位,强制要求厨师持有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,满足 MLC 海事劳工公约要求。
国内航行海船中国籍200 总吨及以上从事商业运营的国内航行海船,船上厨师人员必须持有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。
不强制要求的船舶
渔船、军用船舶、游乐游艇、非商业作业船舶,不适用该公约要求,不需要此证书;
部分近海短途、船员人数不足 10 人的船舶,按海事公约豁免条款执行,以船旗国海事要求为准。
外籍船舶任职国内船员到外籍商船任职大厨,同样需要取得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,满足 MLC 公约成员国船舶用人标准。
三、常见疑问
问:有陆地厨师证可以代替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吗?
答:不可以。陆地厨师职业证书不能替代海事系统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,船上涉及海上膳食卫生、食材储存、船舶特殊环境膳食管理,必须参加海事认可机构专项培训考核取证。
问:船上膳食辅助人员也要这个证吗?
答:膳食辅助人员不需要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,需要考取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证明,二者证书不一样,岗位分工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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